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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闯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sxnygf000860@163.com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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