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3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新材料产业战略规划部署,提升薄膜核心业务产品层级,实现提质扩量增效,公司拟自筹资金14.51亿元投资建设年产10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4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