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