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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3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21-00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21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6,526,541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07,499,965.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236,722.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263,242.81元。

2020年12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专项存储与使用。

公司于近日分别与合肥科农行、浦发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存储金额(元)
1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000371339666600000064557,069,966.00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58060078801400000884138,800,000.00
合计695,869,966.00

备注:以上账户总额和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由于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以下统称“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良宁、夏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 国风塑业董事会六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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