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2016年12月28日,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6]第88号),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号和望江西路525号的两个厂区土地,并给予土地收储补偿合计57,610.59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12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五笔土地收储补偿款3,805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对有关土地收储款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共五笔土地收储补偿合计53,805万元,按进度结转相应的土地收储相关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土地收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