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和事项,并于2020年4月2日披露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2020年4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0〕第33号),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内容予以补充披露,并相应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其它相关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案章节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补充披露通过列表形式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补充披露聚酰亚胺薄膜各主要下游细分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和门槛 |
补充披露公司已有聚酰亚胺薄膜业务的开展情况 | ||
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不含建设期)修订为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 ||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补充披露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索引预案“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