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传阅和通讯方式审议议案,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审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4人。
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议案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五粮液营销数字化转型第二期项目”预算审议的议案
“五粮液营销数字化转型第二期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预计约
0.79亿元,实际金额以招投标为准。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