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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机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0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1-008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及下属企业、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石油管理局”)、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石化油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方面,预计 2021年度交易总额约423,400万元。2020年受疫情、市场变化等影响,上述同类交易完成率偏低,实际发生额371,054.00万元。

1、2021年2月19日,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何治亮董事、张锦宏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2021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0年度 发生金额
类别内容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江汉石油管理局购买水、电等燃料动力市场原则6,500.00290.004,688.00
小计6,500.00290.004,688.00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江汉石油管理局购买原材料和商品市场原则300.0036.00
石化油服购买原材料和商品市场原则4,500.004,279.00
中石化股份公司购买原材料和商品市场原则88,000.009,428.0063,790.00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购买原材料和商品市场原则1,500.0041.001,335.00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购买原材料和商品市场原则3,800.006,739.00
小计98,100.009,469.0076,143.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江汉石油管理局物业管理、运输、通讯、培训、新闻报刊等劳务市场原则1,700.0077.001,489.00
石化油服运输、工程等劳务市场原则2,500.0041.002,109.00
中石化股份公司运输、工程等劳务市场原则1,200.00724.00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运输、工程等劳务市场原则4,500.00181.003,264.00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运输、工程等劳务市场原则4
小计9,900.00299.007,590.00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江汉石油管理局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市场原则
石化油服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市场原则125,000.001,468.00104,063.00
中石化股份公司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市场原则82,000.002,894.00100,208.00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市场原则36,000.002,666.0034,356.00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市场原则13,000.0010,957.00
小计256,000.007,028.00249,583.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江汉石油管理局提供加工、保运、检测等劳务市场原则400.00
石化油服提供加工、保运、检测等劳务市场原则25,000.001,507.0019,410.00
中石化股份公司提供加工、保运、检测、技术开发等劳务市场原则20,000.004.009,507.00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提供加工、保运、检测、技术开发等市场原则6,600.00849.003,582.00
劳务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提供加工、保运、检测、技术开发等劳务市场原则
小计52,000.002,360.0032,498.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江汉石油管理局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市场原则820.00533.00
石化油服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市场原则
中石化股份公司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市场原则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市场原则30.001.00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市场原则50.0019.00
小计900.001.00552.00
合计423,400.0019,447.00371,054.00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2020年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江汉石油管理局购买水、电等燃料动力4,688.007,000.0066.36%-33.02%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小计4,688.007,000.00-33.02%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江汉石油管理局购买原材料和商品
石化油服购买原材料和商品4,279.006,000.000.78%-28.69%
中石化股份公司购买原材料和商品63,790.00165,000.0011.70%-61.34%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购买原材料和商品1,335.001,500.000.24%-11.01%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购买原材料和商品6,739.003,500.001.24%92.54%
小计76,143.00176,000.00-56.7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江汉石油管理局物业管理、运输、通讯、培训、新闻报刊等劳务1,489.001,500.0010.72%-0.74%
石化油服运输、工程等劳务2,109.002,50015.19%-15.63%
中石化股份公司运输、工程等劳务724.001,600.005.21%-54.77%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运输、工程等劳务3,264.005,000.0023.50%-34.72%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运输、工程等劳务4.000.03%
小计7,590.0010,600.00-28.40%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江汉石油管理局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
石化油服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104,063.00124,150.0018.62%-16.18%
中石化股份公司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100,208.00140,000.0017.93%-28.42%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销售石油机械、油气钢管等产品34,356.006,000.006.15%472.60%
石化集团之销售石油机10,957.0020,000.001.96%-45.22%
合联营械、油气钢管等产品
小计249,583.00290,150.00-13.98%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江汉石油管理局提供加工、保运、检测等劳务-400.000.00%
石化油服提供加工、保运、检测、技术开发等劳务19,410.0025,000.0031.11%-22.36%
中石化股份公司提供加工、保运、检测、技术开发等劳务9,507.0020,000.0015.24%-52.47%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提供加工、保运、检测等劳务3,582.005,000.005.74%-28.37%
小计32,498.0050,400.00-35.5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江汉石油管理局土地、房屋、场地租赁等533.00800.0015.88%-33.42%
石化油服土地、房屋、场地租赁等50.000.00%-100.00%
中石化股份公司土地、房屋、场地租赁等
中石化集团所属其他单位土地、房屋、场地租赁等
石化集团之合联营房屋、土地、场地租赁19.000.58%
小计552.00850.00-35.05%
合计371,054.00535,000.00-30.6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一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产值下降,向关联方采购量相应减少。同时,因进口原材料采购周期变长,公司大力推行国产化替代,部分拟通过关联方采购的进口原材料变更为国内自行采购。二是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公司部
分钢管业务交易性质发生变化,由关联交易转为非关联交易,同时受2020年国内重点管网项目建设放缓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钢管总量下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受疫情、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应进一步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注册资本:32654722.2 万元成立时间:1983年09月14日法定代表人:张玉卓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期限:长期股东及持股比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经营范围: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20000177564194F注册资本:236,417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4月24日法定代表人:甘振维住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期限:长期控股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施工;原油、天然气及油气副产品的加工、销售;与油气共生或伴生的矿产品开采与销售;承包境外石油、天然气工程;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工交、市政及一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电力、供水、建筑智能化、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力、供水设备运行、维护、检测;电力销售;供水;污水处理、运营;通信信息化业务、通信工程建设、维护;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通讯设备开发、销售、维修(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机械加工、维修;仪器仪表安装、维修、检测;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燃气波纹管零售及安装;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文具用品、日用品百货、食品、体育用品及器械销售;劳务分包;职工培训咨询;图书与档案管理;车辆、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家政、清洁、养老与疗养、文体、会议及展览、餐饮住宿、婚庆礼仪、代理记账、会计、物流代理、园林绿化工程、代驾、停车场、机动车登记代理、汽车充电服务;公路运输;车辆维修及配件销售;普通驾驶员、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二手车经纪;环境与生态监测;质检技术服务、防雷装置检测;家用燃气具及管线漏气检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江汉石油报出版;(以下范围限持证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电视网络维护安装及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疾病防控防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6094P注册资本:12107120.9646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02月25日法定代表人:张玉卓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期限:长期控股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68.77%经营范围:瓶装燃气经营(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安全管理(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港口经营;食用盐生产、批发、零售(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不在本市经营);食品添加剂制造(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火力发电(不在本市经

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油气勘查;石油的开采(开采地区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石油炼制;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的销售;重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的零售;彩票代理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石油石化机器、设备的制造、监造、安装;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维修装潢服务;沿海工程辅助作业;溢油应急、安全守护、船舶污染清除作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中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检测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可燃冰等资源勘探、开发、储运、管道运输、销售(不在本市经营);电力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力设施安装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家具及建筑装饰材料(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家庭劳务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储气库设施租赁(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港口经营、铁路运输、食用盐生产销售等许可项目需取得批准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82971注册资本:1898434.0033万元成立日期:1994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锡坤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1202房间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经营期限:长期控股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0.18%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陆上和海洋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提供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筑工程准备;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察;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能源项目的投资;组织具有制造经营项目的企业制造金属结构、金属工具、金属压力容器、通用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化学助剂、专项化学用品(包括油田化学品)和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组织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许可的企业承包境外石油工程、天然气工程、化工工程、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工业装置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上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江汉石油管理局、石化油服、中石化股份公司均具备向公司及时交付标的物或支付销售货款的能力,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1)公司货物购销、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交易,与非关联方一致。

(2)公司部分水、电由江汉石油管理局提供,水电价格根据政府定价协议确定。

(3)参考市场定价,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4)根据租赁物所属地物价局、土地管理局相关文件,以及参考当地市场价,确定租赁费收费标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供用水、电协议

公司与江汉石油管理局于2005年11月签订《供用水电合同变更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供水单价为2.06元/吨(含税);公司与江汉石油管理局于2011年12月签订《供用水电合同变更协议》,电费结算价调整如下:基础电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为1.031元/千瓦时(含税)。

(2)关联租赁协议

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乙方)与江汉石油管理局(甲方)签订的《土地、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甲方将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拥有所有权的房屋租赁(下称“租赁物业”)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业所有权的详情列载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中。

(3)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中石化石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与江汉石油管理局(甲方)签订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期间,分别按照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相关具体合同中的标准条款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或促使己方的下属企业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应服务;通讯、网络及媒体支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职工培训服务;运输服务;会议及其相关支持服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石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根据该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采购产品;因为历史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公司钻头业务供水供电系统由江汉石油管理局建设,水、电一直向该企业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土地和厂房也向该企业租用。

2、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为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需与中石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不足预计总金额80%。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受疫情、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应进一步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该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关联方购销货物、提供和接受劳务、采购水、电以及关联方收取租赁费时均按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交易,与非关联方一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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