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2月0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02月0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与回复。由于《关注函》所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及完善,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02月09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