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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大唐高鸿”)拟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尚未签署,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本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尚未签署,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100433B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注册资本:1,342,12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主营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经济信息咨询;利用www.baidu.com、www.hao123.com(www.hao222.net、www.hao222.com)网站发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软件技术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玩具、照相器材;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具、首饰、避孕器具、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塑料制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建筑材料、通讯设备、汽车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预防保健咨询;公园门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会票务代理;翻译服务;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车联网技术开发;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北京市中心城区除外);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经营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7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自然人股东李彦宏持有其99.5%股权,自然人股东崔珊珊持有其0.5%股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形式

公司作为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合作重要伙伴将深度参与百度Apollo计划,共建围绕智能交通、自动驾驶、智能网联领域的技术、商业生态。

(二)合作内容

1.大唐高鸿加入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共同围绕自动驾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白皮书探索新基建、新交通的市场机会,加速智能交通建设,推动未来交通真正迈入智能化、一体化新阶段。

2.大唐高鸿基于C-V2X领域的技术标准和产业落地的优势,结合百度Apollo自动驾驶技术和城市大脑的领先优势,双方联合提供关于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整体解决方案,共同推动市场。

3.双方共同制定满足自动驾驶V2X应用需求解决方案,推动百度Apollo车路协同研发和生态建设,共同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演进;

4.双方合作研究面向Apollo自动驾驶平台的C-V2X应用和产品,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申请国家重大专项,联合揭榜等;共同推动相关成果进入3GPP和CCSA标准,并实现产业化落地;

5.其他双方愿意携手开展的自动驾驶和C-V2X领域内的技术和应用的研究。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促进公司车联网业务发展,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尚未签署,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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