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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张天西独立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公司诉讼未完成,可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不到位情形。
张伟斌独立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本人自2024年4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较短,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尚未了解清楚。
李强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会议材料未及时送到,没有充足审议时间。
高雪峰监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会议材料未及时送到,没有充足审议时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独立董事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李强先生、高雪峰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异议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如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所述,高鸿股份存在重大诉讼,截止报告日总涉案金额8.76亿元,重大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高鸿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高鸿股份股票代码00085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丁明锋张锐、孙迎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
传真010-62301900010-62301900
电话010-62301907010-62301907
电子信箱gohigh@gohigh.com.cngohigh@gohigh.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稳中提质为总基调,坚持做精主业求突破,着力整合资源谋发展,全面推进行业企业数智化、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大业务板块各项业务,加大力度进行业务结构优化,在技术创新、产品优化和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持续夯实公司产业底座。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融合将向纵深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将逐步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产工具将得到大力推广,智能化、绿色化将成为传统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新增长引擎。

针对行业企业数智化发展趋势,公司加大智能化有关产品研发,研发GHiP,重构物联网、大数据开发治理、人工智能中台、业务中台等平台软件,能够更加灵活地支撑行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基于GHiP,公司迭代升级智能网联云控平台、智慧应急指挥调度、智慧电力、智慧园区、智慧矿山等领域垂

直应用解决方案和产品,在设备安全预警、智慧安全、自动化作业和智能优化等方面形成阶段性研发成果。公司在加强数智化有关解决方案和产品研发的同时,着手对业务结构进行优化,逐步调正对定制化程度要求高、技术含量低、公司竞争优势不明显、交付周期长、项目实施受限因素多的项目和产品方向,对相应库存进行了处置,对有关业务单元进行了优化。

①行业企业数智化板块

行业企业数智化板块,基于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面向目标细分市场开展如下两类业务:一是重点布局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可信计算等领域,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及用户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二是面向政府、交通、电信、教育、电力、园区、矿山、物流、港口、应急、环保等行业和企业客户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服务。A、工业互联网公司聚焦区域工业互联网业务,在全国重点制造业聚集地区部署以自有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DTiiP的同时,面向流程制造行业以及人工智能与领域知识、机理模型深度融合开展GHiP研发工作。DTiiP中产业治理平台、行业协同平台、企业创新平台三位一体涵盖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综合服务和运营体系,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服务;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大力拓展智能制造、智慧广电、智慧物流、智慧应急、智慧环保等创新应用。自主研发工业软件产品MES(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SRM(供应商管理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PHM(设备诊断预测系统)、EMS(能源管理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为核心,聚焦汽车、电子信息、物流等细分领域,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同时,继续加强与西门子、PTC、SAS等国际领先企业的合作关系,以创新服务平台为支撑,培育高端工业软件工程实施、交付等自有服务。面向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开展GHiP研发工作。通过GHiP,公司既能够为行业企业数智化提供完整解决方案,全面支撑行业企业数智化垂直应用,同时GHiP中的物联网平台、大数据治理开发平台、人工智能平台、信息安全中心等产品可以作为行业企业数智化的核心构件交付给客户使用。GHiP在数智化领域,特别是智能化领域有重要支撑作用,公司工业互联网方面将重点聚焦流程制造行业垂直应用,不断丰富在交通、电力、矿山、港口等领域在智慧生产、智慧安全、智能优化、无人化少人化场景解决方案和产品。

B、车联网

为支撑车联网市场爆发前高强度研发投入的持续性,促进车联网产业整体快速发展,公司深化云控平台研发,成功交付“边缘+路段+区域”三级架构的车联网云控平台,成功交付以“智慧路口”为抓

手的智慧城市有关产品。公司同时开展C-V2X芯片研发、行业应用平台及安全解决方案研发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等,面向智慧高速、城市道路、园区、港口、矿山等应用场景提供专业的智能网联解决方案。C、可信(云)计算公司提供基于可信(云)计算/机密计算/操作系统安全等技术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端到云可信系统解决方案,支持X86/ARM架构及国产CPU平台,为计算/通信/边界设备厂商、云计算厂家、行业ISV(独立软件开发商)等产品可信化和合规化提供支撑,为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行业应用提供安全解决方案,为用户网络和信息系统注入内生安全能力并提供体系合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在工业领域取得突破和规模商用,成功交付基于可信计算技术的内生安全防护的工业控制系统,是国内实现既能实时持续安全防护又能保证系统可靠平稳高效运行首台套产品。公司持续扩展可信计算产业生态,在可信计算模块、OS、中间件等方面完成主流产品适配,完成多款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服务器、打印机、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的可信增强适配。公司推出“人、机”身份和数据资产绑定信息安全解决方案,通过多家机构测试,成功开展商用试点应用。公司开展可信计算在数据交易领域的研发,结合区块链技术,推出数据“可信可度量”解决方案,并在“绿色低碳”认证领域商用落地。公司扩展可信计算技术在物联设备中的应用,完成摄像头、收费终端、车联网设备、销毁设备等系列设备的适配工作。D、行业/企业信息化服务公司提供综合性数字化能力,建设了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的完整的体系流程,加强了全项目生命周期的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在政府、军队、交通、能源、政法、教育、运营商等行业获得广泛应用。

②信息服务板块

信息服务板块主要包括IDC(数据中心)、数据化营销,依托与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开展业务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

IDC(数据中心):深化与全球领先数据中心运营商Equinix合作,积极补充市场资源、运维能力,在原有业务保障基础之上,创新开展CDN业务、云业务等新模式,客户种类拓展需求到EC、MC、云等领域,IDC延伸域连接、IP 连接业务。

数据化营销:顺应新消费及产业互联网发展趋势,在互联网营销、人工智能应用产品、移动信息、移动传媒等业务领域积极抢抓市场机会,优化商业模式、打造敏捷研发能力,提升用户及数据运营核心能力。集合支付宝和通信运营商资源,实现运营商及其客户从通信服务到生活服务业务的深度运营;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电信增值业务、企业云短信业务和5G消息业务;为客户提供信息流广告、品牌广告、搜索营销、短视频营销等一站式服务。

③IT销售板块

IT销售业务主要为IT产品(笔记本、台式机、数码产品)销售和全球一线小家电品牌的产品销售以及整体配套服务业务。公司以联想、华硕等核心品牌产品,面向京东等大客户以及行业内分销客户,以最具竞争力的配套服务能力长期稳定向客户供货;拓展新兴业务,丰富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提升小家电产品销售规模和占比,通过高效率的供应链整合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8,300,753,010.5310,391,620,663.8110,414,297,273.84-20.29%9,809,635,399.539,809,635,39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2,656,186.144,454,495,548.944,451,410,730.58-34.79%4,486,661,479.174,486,661,479.17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5,930,989,702.906,857,680,224.776,857,680,224.77-13.51%8,548,463,984.578,548,463,98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5,876,745.5822,340,038.6919,244,431.02-8,184.82%15,358,526.1715,358,52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88,941,678.13-277,094,777.19-280,190,384.86-467.09%-217,141,383.76-217,141,38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002,906.8346,146,534.2746,146,534.27-1,369.87%195,222,587.32195,222,58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7310.01970.0170-8,177.06%0.01460.0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3980.01940.0167-8,122.75%0.01440.01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1%0.50%0.43%-42.74%0.38%0.3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225,991,234.641,159,019,018.231,678,052,916.651,867,926,53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6,729.11-4,497,861.51-2,227,291.20-1,557,098,32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03,649.30-5,035,213.91-22,192,959.83-1,558,009,85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29,783.54-244,366,924.39-101,270,129.01439,363,930.1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1,89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6,02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86%148,862,012.000不适用0
曾东卫境内自然人1.03%11,880,740.000质押11,880,74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6%5,312,331.000不适用0
葛素贞境内自然人0.30%3,528,000.000不适用0
刘伟东境内自然人0.26%3,061,000.000不适用0
奚基龙境内自然人0.26%3,023,900.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5%2,944,500.000不适用0
金麒浩境内自然人0.22%2,500,000.000不适用0
张伟新境内自然人0.21%2,450,100.000不适用0
杨光境内自然人0.21%2,440,1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自然人股东奚基龙持有公司股份3023900.00股,其中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9032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0700.00股;自然人股东金麒浩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0股,全部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自然人股东张伟新持有公司股份2450100.00股,其中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45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0股;自然人股东杨光持有公司股份2440100.00股,其中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44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14,000.000.19%573,100.000.05%2,944,500.000.25%520,500.000.04%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杜德全退出00.00%00.00%
杜道广退出00.00%00.00%
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叶军退出00.00%2,000,040.000.17%
王金美退出00.00%00.00%
杜德坤退出00.00%00.00%
裴显爱退出00.00%00.00%
郭海燕退出00.00%2,112,894.000.1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增00.00%5,312,331.000.46%
葛素贞新增00.00%3,528,000.000.30%
刘伟东新增00.00%3,061,000.000.26%
奚基龙新增00.00%3,023,900.000.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520,5000.04%3,465,0000.29%
金麒浩新增00.00%2,500,000.000.22%
张伟新新增00.00%2,450,100.000.21%
杨光新增00.00%2,440,100.000.21%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

2021年5月14日,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19,556,446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1年12月20日流通上市。

2023年0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持有的32,459,683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3年02月24日流通上市。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全部13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52,016,129股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3年01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02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投建产线募集资金中的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0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42,006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865.34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发行工作尚未完成。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3年0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付景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新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2024年03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24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景林先生、姚印杰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栗娜女士、强金京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付景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聘任丁明锋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许晓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许晓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出售资产

1.2022年12月0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北京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1-2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明天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504.62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332.83万元;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3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国美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975.96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210.94万元。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立水桥不动产买卖合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买卖合同》。2023年04月03日,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研院转让北京立水桥房产和青年路房产事项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立水桥不动产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立水桥房产转让款33,328,300.00元和青年路房产转让款32,109,400.00元,转让款共计65,437,700.00元已经全部收到。两处房产已过户到公司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1月24日、2022年03月18日、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04月0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房产交易终止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7月12日、2023年9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更正后)》。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2%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首笔股权转让款99,446,702.37元。2023年08月24日,中信科智联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共89,763,285.63元。报告期内,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的转让款已全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75元/股价格对外转让持有的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数量不低于3,540万股,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在不低于5.75元/股的价格下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关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5.75元的价格向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和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大唐融合通信股份限公司的4,500万股股份,其中高鸿股份向电子院转让3,929.83万股,转让价格为22,596.52万元,向科改基金转让570.17万股,转让价格为3,278.48万元,合计转让价格为25,875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唐融合2.54%的股份,不再为大唐融合的控股股东;同意公司对大唐融合B轮融资时签署的原《股份认购协议》中回购义务进行调整,不再回

购B轮投资者所持大唐融合股份。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8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及科改基金,公司向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补偿金额为4,645,764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根据原《股权认购协议》入资本金(5.4元/股)年化8%计息按日计息金额扣除本次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以及以前年度所获得的分红后金额,预计不超过700万元。公司将在股份交割后支付此笔费用。

2024年02月06日,公司向电子院及科改基金转让大唐融合共计4,500万股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已完成,并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2024年02月19日,公司向大唐同威支付补偿款464.58万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款631.14万元,公司向大唐同威、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公司收到福建兴禾《股份回购义务豁免函》,公司无需按照原《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约定向福建兴禾履行任何股份回购义务,福建兴禾亦不再向公司主张股份回购有关任何补偿或其他权利主张,双方就股份回购事项已无任何争议,福建兴禾不会向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股份认购协议》调整后的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

公司收到电子院支付本次收购款项共计19,645.87万元,收到科改基金支付本次收购款项共计2,850.36万元,共计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金额为22,496.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2月07日、2024年03月0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大唐融合股权相关承诺的公告》、《关于确认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暨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03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以本次制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003.22万股的3.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04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0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3.38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2.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72.00万股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22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一期业绩达标,公司尚未办理解除限售;2023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二期业绩不达标,公司尚未办理回购注销。

(五)公司涉诉个别账户被冻结

(1)2023年10月,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因与自然人袁博(从供应商湖南千牛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处受让债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诉至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袁博要求高鸿数据支付工程款、利息等共计2,075,430.20元。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高鸿数据名下价值2,075,430.20元的财产,高鸿数据实际2,075,430.20元货币资金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已与原告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2)2023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与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互联)服务合同纠纷被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世纪互联要求高鸿数据支付合同款、逾期违约金等共计4,490,808.67元。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高鸿数据名下价值4,490,808.67元的财产,高鸿数据实际4,490,808.67元货币资金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法院一审开庭通知。

(3)2022年5月,本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实道公司”)诉本公司及原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原告实道公司诉称,2021年,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合称“常州公司”)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

2022年4月,常州公司与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实道公司名义起诉,主张常州公司已按照买卖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28,294.23万元以及违约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同时主张本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并单独承担律师费。本公司本次被列为共同被告,系原告实道公司诉称本公司2019年出具了《承诺书》所致。《承诺书》载明,若高鸿科技未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则本公司将进行清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因该诉讼冻结银行存款267,271,758.35元。

2023年2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认定《批发销售合同》已履行,《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判决本公司案件均败诉。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就上述案件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4月19日法院已就案件询问了各方当事人,并于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从目前案情证据看,常州公司并未交付涉案合同的货物,高鸿科技对应销售业务也未交付货物。

2023年8月,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关于对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国家审计署认定涉案业务无实物流转并要求立行立改;因此,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的可能,公司待收到有生效的判决结果后予以判断并采取相应的合理整改措施,届时将及时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因上述被冻结账号为7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用银行账户共计196个,本次冻结的7个银行账户占比为3.57%,冻结资金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37%。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主要收付款账户均在各子公司,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2024年4月,公司在该9起诉讼中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共计128,220,587.64元已解冻。

鉴于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含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析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17,297.38万元,且尚有闲置募集资金4.9亿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可随时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本次账户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积极解决账户冻结事宜。

2024年4月12日,公司新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的诉讼材料。

原告实道公司诉称,2021年,第三人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分别与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12份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原告诉称,常州公司已分别按《批发销售合同》约定供货,高鸿科技应支付相应货款。

常州公司已与实道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货款债权转让给了实道公司。实道公司遂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12起诉讼,主张常州公司已分别按照《批发销售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共计399,861,496元以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93,008,828.3元(暂计算至2024年1月20日)、诉讼费、保全费用,同时主张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公司本次被列为共同被告,系原告实道公司诉称公司2019年出具了《承诺书》(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所致。《承诺书》载明,若高鸿科技未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则公司将进行清偿。

截至本公告日,该12起案件尚未通知一审开庭时间。

(六)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40,032,220元变更为1,157,860,020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23年03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取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1月30日、2023年03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七)股东减持股份

1.公司于2023年05月05日收到股东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高新创投计划自2023年05月06日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

截至本公告期末,高新创投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06日、2023年12月0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 公司于2023年05月09日收到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电信科研院计划自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157,2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023年8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大股东电信科研院提前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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