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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 至2022 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442,384,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38,218,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165,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165,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165,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1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1.00 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7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1%;反对2,551,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67%;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6,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601%;反对2,551,4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453%;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64,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79%;反对2,213,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4%;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272%;反对2,213,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41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78,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0%;反对2,20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73%;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561%;反对2,200,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126%;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6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88%;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233%;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45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98,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25%;反对2,738,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90%;弃权3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356%;反对2,738,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277%;弃权3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6.00审议《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3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94%;反对2,339,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9%;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027%;反对2,339,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660%;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7.00审议《公司2022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6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88%;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233%;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45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8.00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78,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0%;反对2,20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73%;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561%;反对2,200,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126%;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9.00审议《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64,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79%;反对2,213,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4%;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272%;反对2,213,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41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10.0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6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88%;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233%;反对2,209,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455%;弃权4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徐梦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承义法字第00112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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