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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文件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二、“17华茂01”债券基本情况 ...... 3

第二章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 6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 7

第三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 12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12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 ...... 12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 13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3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3

第五章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5

第七章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九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9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 20

一、对外担保情况 ...... 20

二、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 20

三、发行人股东变更的情况 ...... 20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 20

五、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20

六、相关当事人 ...... 20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1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3号”文核准发行,核准规模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

二、“17华茂01”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66亿元。(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附第三年末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最终票面利率为5.42%。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八)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九)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十三)发行首日:

2017年

日。

(十四)起息日:2017年3月31日。

(十五)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十六)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十七)付息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十八)兑付日:2022年3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兑付日为2020年3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

(十九)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二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二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二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华茂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二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十四)挂牌转让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明细如下:

债券名称债券类型利率规模(亿元)期限到期日
12华茂债公司债6.30%8.405年2017年4月11日

第二章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俊龙设立日期:1998年7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4,366.50元实缴资本:人民币94,366.50元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股票简称:华茂股份股票代码:000850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电话:0556-5919977传真号码:0556-5919978邮编:246018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17制造业-纺织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17制造业-纺织业组织机构代码:91340800704937491X本次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方式:罗朝晖、0556-5919977经营范围: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投资管理。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是安庆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520户国家重点企业”,集纺织、烧毛丝光染色、服装、金融投资等多元化经营。

公司建成的纺织智能制造标志性项目----“高质高效环锭纺纱先进技术及装备与智能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8年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其软件控制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的棉纺织信息化管控平台”项目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行业信息化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公司申报专利数77件,其中发明专利40件;获得授权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截止2018年底公司

已拥有授权专利327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公司《一种无浆纯棉机织坯布的生产方法》、《一种绢丝棉混纺水刺无纺布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获得2018年“中国纺织行业专利奖优秀奖”称号。2018年公司主持参与了《棉本色纱线》、《棉本色布》等10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制定工作,荣获中国纺机协会“纺织器材标准实施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等称号。

2018年度,公司获得国泰君安2017年度分红3,500万元,获得广发证券2017年度分红820万元,获得光谷租赁2017年度分红438万元,获得徽商银行2017年度分红160万元,获得拓维信息、网达软件2017年度分红17万元;2018年度出售广发证券1,161万股,回笼资金2.24亿元,获得投资收益1.35亿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2亿元,同比上升18.72%;实现净利润0.96亿元,同比上升16.55%,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上升14.07%。基本每股收益0.13元,每股净资产4.38元。

表: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占比收入成本收入占比
纺织26.8323.2996.4522.4219.7696.39
其他业务0.990.713.551.010.743.61
合计27.8224.00100.0023.4320.50100.00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19]12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本节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上述财务报告。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

起执行上述解释。根据财政部2018年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70,081,692.00-48,041,857.00-
应收账款204,099,548.1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74,181,240.14-276,638,908.7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2,093,073.7222,093,073.72561,578,596.80561,578,596.80
应付票据5,000,000.00-5,000,000.00-
应付账款199,840,660.15-86,356,504.1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4,840,660.15-91,356,504.13
应付利息57,990,033.83-57,744,651.88
应付股利330,000.00---
其他应付款117,194,520.67175,514,554.50147,107,802.18204,852,454.06
长期应付款-5,149,445.60--
专项应付款5,149,445.60---

单位:元

报表项目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管理费用162,384,478.43139,784,501.2246,502,826.9837,862,624.20
研发费用-57,520,371.21-47,880,698.17
营业成本2,084,645,109.992,049,724,715.991,096,658,008.891,057,417,513.50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总资产75.7978.72-3.72
总负债32.9832.042.93
净资产42.8046.68-8.3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2944.95-8.14
资产负债率(%)43.5240.706.93
流动比率0.770.7010.00
速动比率0.420.3713.5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3.06-18.30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营业总收入27.8223.4318.74
营业总成本29.0625.2115.27
利润总额1.201.0811.11
净利润0.960.831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0.91-1.5340.52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对于成本的控制管理所致。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0414.4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4.644.493.32
EBITDA利息倍数3.743.69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0.700.53-232.08主要因是同期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0.070.06-216.67主要系上年投资收回的现金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0.21-0.54-138.89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债务较多所致
应收账款周转率28.8427.455.06
存货周转率3.243.84-15.63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EBITDA全部债务比18.3514.024.33
利息保障倍数0.791.65-52.12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建项目报告期末融资金额增加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0.810.6328.57
管理费用1.341.62-17.28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研发费用0.830.5845.082018年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
财务费用1.221.32-7.58

(四)主要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

、主要资产情况

表: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资产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货币资金2.503.06-18.3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762.7437.23主要系公司2018年销售规模增长,相应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有所增长
预付款项2.231.02118.63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规模上升,期末预付的材料采购款较多。
存货7.916.9214.31
流动资产合计17.0714.7215.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8227.82-21.57
长期股权投资11.0310.891.29
固定资产20.0618.299.68
无形资产4.334.57-5.25
其他非流动资产0.960.23317.3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子公司华欣产业用布项目预付工程设备款较多
非流动资产合计58.7264.00-8.25
资产总计75.7978.72-3.72

、主要负债情况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亿元

资产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短期借款17.7912.2045.82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调整债务结构,新增短期借款金额较大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572.05-23.41
其他应付款1.691.76-3.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154.10-96.34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归还08皖华茂债
其他流动负债0.260.2123.81
流动负债合计22.0320.994.95
长期借款1.711.3625.74
应付债券5.645.640.00
长期应付款0.050.0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353.13-24.92
非流动负债合计10.9611.04-0.72
负债合计32.9832.042.93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2.93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受限资产类别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如有)资产受限原因
应收票据0.13-质押借款
应收账款0.49-质押借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31-质押借款
合计12.93-

(六)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合计获得银行授信28.89亿元,已使用授信14.45亿元,未使用授信14.44亿元。报告期发行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

第三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序号项目2018年末/度2017年末/度
1流动比率0.770.70
2速动比率0.420.37
3EBITDA利息倍数3.743.69
4资产负债率(%)43.5240.70
5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6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截至2017年末及2018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0和0.77,速动比率为0.37和0.4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流动资产较少,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有限。

截至2017年末及2018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70%和43.52%,总体略有上升。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2017-2018年,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9和3.74,利息保障倍数略有上升,表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发行人财务结构较为合理,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每年均按时足额兑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未有拟不偿还本期债券的意愿。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3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31日发行“17华茂01”。“17华茂01”募集资金56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94,880.00元,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7]2993号验证,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存入徽商银行安庆振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17华茂01”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17华茂01”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明细如下:

债券名称债券类型利率规模(亿元)期限到期日
12华茂债公司债6.30%8.405年2017年4月11日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验字[2017]2994号),截止2017年4月7日,华茂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中的563,294,880.00元全部用于偿还“12华茂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及履行程序均严格依照《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规范,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五章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不适用。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7华茂01”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31日,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18年3月31日偿付了“17华茂01”自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的利息;已于2019年3月31日偿付了“17华茂01”自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0日期间的利息。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情况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九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2018年度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期债券2018年度未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二、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以及超过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情形。

三、发行人股东变更的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股东变更的情形。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度,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持续跟踪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维护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目;

(二)调取了发行人的银行征信记录;

(三)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四)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义务执行相关事务,如进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等。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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