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94号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广视”)对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破产清算事项的具体进展,并结合国安广视的主要资产负债情况、经营业绩、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国安广视破产清算对你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及计算过程,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结合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的具体进展,根据控制定义的三项基本要素,说明你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的具体时点,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与国安广视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金额等,并补充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对国安广视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担保事项及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审议程序、担保债务情况、担保开始日期、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已涉及诉讼及相关情况,你公司是否面临承担大额连带还款责任或担保责任的风险,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 11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