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债权人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国安广视已经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前述申请。

2、国安广视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国安广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经初步测算,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额约为-0.8亿元,对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0.6亿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2月23日、2022年3月9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国安广视被申请破产清算及相关进展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2)、《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5)、《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1-75)、《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2-08)。

近日,国安广视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安广视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况

国安广视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申698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广视”)以国安广视已经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名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受理东方广视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同日,国安广视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申699号《民事裁定书》显示,企业破产程序系债权债务关系的集中清理程序,法院已裁定受理东方广视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电子”)应在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程序中主张自己的权利。北京一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九州电子对国安广视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二、国安广视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因北京市一中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国安广视将进入破产程序。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将丧失对国安广视的控制权,国安广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经初步测算,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额约为-0.8亿元,对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0.6亿元。

因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的上述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与最终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受上述情况影响,公司有线电视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缩小。

4、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法院沟通相关事宜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三、风险提示

国安广视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

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破申698、69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