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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被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2)。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1破申649号,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或“申请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具体情况

1、申请人: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Huang Weiping,董事长。

2、被申请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霍光,董事长。

3、具体裁定情况

青岛海信以国安广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期间,青岛海信申请撤回对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申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青岛海信现申请撤回对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申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青岛海信撤回对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撤回破产清算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青岛海信撤回对国安广视的破产清算申请,国安广视未因此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其他被申请破产清算案件的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国安广视被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5)。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被法院受理。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国安广视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国安广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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