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8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14:30,在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的《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78)。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