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我们对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性资金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2、2021年上半年内,除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外,公司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367,000.44万元。前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以上情况,我们一致表示认可。(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田冠军 赵万一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