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收购财信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财信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为58,000万元,收购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估值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田冠军 赵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