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7月2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庆市垫江县明月大道地块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泽厚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厚商业公司”)、重庆宏耀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耀盛公司”)签署《重庆市垫江县明月大道地块增资协议》,约定财信弘业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认购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丰厚实业”)股权并承接及对应债务,增资金
额为人民币7,212,100元,承接债务122,547,513元。原股东泽厚商业公司、宏耀盛公司根据增资后各自持股比例承接债务,分别为:泽厚商业公司承接债务115,544,800元、宏耀盛公司承接债务112,043,440元。上述债务为项目公司前期支付土地款所形成的债务。完成增资扩股后,财信弘业公司、泽厚商业公司、宏耀盛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5%、33%、32%。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庆市垫江县明月大道地块增资协议的公告》。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