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挂牌方)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产权中心”)签署了《项目挂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挂牌协议”),并与横琴谦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汇金融公司”)签署了《购房应收款项目之合作协议》,约定财信弘业公司在西藏产权中心挂牌转让应收购房尾款收益权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分期挂牌,期限为12个月,谦汇金融公司为受托管理人,标的资产为财信弘业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兴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兴
信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棠城公司”)、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宾公司”)、连云港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项目名下的住宅和商业已售未收形成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兴信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连云港为其转让入池资产债权金额部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2020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合计91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年度担保授权总额 | 已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授权担保余额 | 此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财信弘业公司 | 100% | 80.28% | 780,000 (注) | 31,643.75 | 30,000 | 718,356.25 | 15.16% | 否 |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本次担保前对财信弘业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76,624.58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6,624.58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1楼成立日期 : 2006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张革文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自有房产,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核查,财信弘业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493,377,737.67 | 4,687,856,193.58 |
负债总额 | 3,578,197,995.05 | 3,763,461,781.69 |
或有事项 | 0 | 0 |
净资产 | 915,179,742.62 | 924,394,411.90 |
2019年1-12月(经审计) | 2020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02,196,853.83 | 117,313,295.38 |
净利润 | 123,785,900.08 | 9,214,669.27 |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标的协议项下产品标的投资收益的支付、回购价款的支付、不合格基础资产对应产品标的的赎回和替换、兑付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罚息、违约金以及贵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保全费、提存费、鉴证费、过户费、各项税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按实际发生及开具的律师费发票金额计算)、诉讼费用)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权利继受人根据标的协议所享有的权益全部实现为止。
(二)重庆兴信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连云港公司提供的转让入池资产债权金额部份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标的协议项下产品标的涉及本公司转让入池资产债权金额部分投资收益的支付、回购价款的支付、不合格基础资产对应产品标的的赎回和替换、兑付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罚息、违约金以及贵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保全费、提存费、鉴证费、过户费、各项税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按实际发生及开具的律师费发票金额计算)、诉讼费用)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权利继受人根据标的协议所享有的权益全部实现为止。
3、入池资产:重庆兴信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连云港公司与购房人就目标楼盘全部住宅、商业、公寓的销售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及《认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和应
收账款收益权。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4,267.5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07% ,占净资产的259.8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重庆兴信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连云港公司《担保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