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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秦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0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401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支付现金收购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将使公司高端机床产业链得到拓展,进一步发挥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我们同意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关于减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现金收购沃克齿轮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沃克齿轮将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沃克齿轮产生的交易也不再划分为关联交易。沃克齿轮因产品销售业务、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向关联方采购

材料等产生交易的对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上述减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收购沃克齿轮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减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支付现金收购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评估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评估机构与公司及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减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地区市场价格,符合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刘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属于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刘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 劲、吴晓光、赵万华

2020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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