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4名,应参加表决4名,实际参加表决4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交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