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前,收到了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有效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本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