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事前就《关于收购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关于收购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收购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胜兰、胡咸华、刘祎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