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授权事项 | 被授权主体 |
1 | 全资、控股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 总经理 |
2 | 全资、控股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总经理 |
3 | 审议公司的风险(合规)管理报告。 | 总经理 |
4 | 依据国资监管对外捐赠管理有关规定,审定年度预算内的捐赠事项。 | 总经理 |
5 | 审定为投资项目运营而设立项目公司事项。 | 总经理 |
6 | 审定下属全资企业之间的产权划转、协议转让和产权置换。 | 总经理 |
7 | 审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内的银行借款,新增单笔流贷融资金额不超过15.5亿元。 | 董事长 |
8 | 审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的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融资的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 董事长 |
9 | 审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满足以下条件下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事项: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 董事长 |
10 | 审定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食糖贸易。 授权董事长针对食糖贸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进行审批,授权范围为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食糖贸易销售收入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不包含自产食糖业 | 董事长 |
序号 | 授权事项 | 被授权主体 |
务)的相关事宜审批。 | ||
11 | 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董事长 |
本清单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