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
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顺兴”)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020年1月2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桂林
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2020-015、2020-027)及2020年2月29日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
二、永福顺兴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桂0326民破1号之五,永福县人民法院认为永福顺兴的破产财产已经按照合法有效的分配方案基本上分配完毕,永福顺兴破产清算案件已经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依法准许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
终结永福顺兴的破产清算程序,保留永福顺兴管理人至永福顺兴的全部破产财产处置、分配、追收等善后事宜执行完毕时止。
三、破产清算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6月18日,永福顺兴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法院裁定终结永福顺兴破产程序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326破申1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
桂03破终1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桂0326破申1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桂0326破申1号之五】。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