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21.154亿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1年贵中银借字025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贵中银保字025号,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4,000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三)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贵糖集团之间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4,000万元人民币。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获得审
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25.314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8.567亿元的比例为88.61%,其中公司审批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21.154亿元担保,长期(8年期)担保3.5亿元,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0.66亿元。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总余额为82,461.47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28.567亿元的比例为28.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