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现有业务涉及的财务报表列报调整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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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之后,变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