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就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完成发行,本公司自作出本承诺之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本公司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本公司不会将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