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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于2019 年 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于2019 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于2019 年 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开始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年 9 月 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新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此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3、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范围;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订后准则不再要求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合并作为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反映。

相应地,修订后准则也不再要求债务人评估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此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4、《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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