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永续中期票据。
此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重大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支出需求。公司后续将根据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择机分期注册与发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主体:本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永续中期票据
3、注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分期注册、发行,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4、发行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5、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在每个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不行使赎回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定价周期,在公司行使赎回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于公司依照发行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支出,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股权投资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注册及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支持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支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