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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包括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同意公司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主体:本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永续中期票据

(3)注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分期注册、发行,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4)发行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5)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在每个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不行使赎回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定价周期,在公司行使赎回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于公司依照发行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支出,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股权投资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2、为提高公司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注册及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议案二、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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