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
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相关规定的文件精神,作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现公司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未发现公司存在资金被违规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