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与交通实业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庆贺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变更。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