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该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用南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
2、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
毛新平
刘新权
汪建华
王东升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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