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及张志铭先生的任期将于2020年10月29日终止。公司董事会提名毛新平先生及刘新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1.毛新平先生及刘新权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毛新平先生及刘新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王国栋 张志铭
张吉昌 李端生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