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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9月2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毛新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新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 男,55岁,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学部院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曾任冶金工业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总设计师、副总(钢铁)工程师,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副院长。

毛新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毛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毛新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新权先生:男,6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国企一级法律顾问。现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会长。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刘新权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刘新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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