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太钢不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资产负债表分拆、合并了相关科目,利润表对部分科目的列示方向进行调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列示,项目名称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列示,项目名称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4)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2018年半年度利润表中受影响的科目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1)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涉及到的科目及金额追溯调整情况

原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元)新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777,718,366.41应收票据2,536,590,032.80
应收账款1,241,128,333.6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3,000,193,225.95应付票据7,833,217,445.34
应付账款5,166,975,780.61
其他流动负债8,786,029.54递延收益94,928,316.54
递延收益86,142,287.00

(2)2018年半年度利润表中涉及到的科目及金额追溯调整情况

原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1-6月(元)新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1-6月(元)
资产减值损失205,601,936.35资产减值损失-205,601,936.3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调整,只影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及2019年6月17日起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