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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5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分别是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石来润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和李端生先生。董事长高建兵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李华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尚佳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石来润先生代为表决。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华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 (四)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1.提名高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柴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提名李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提名尚佳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提名石来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提名王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提名张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提名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1.提名李端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

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九)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高建兵先生:男,43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制造部部长,本公司制造与质量管理部部长,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建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高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建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华先生:男,47岁,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董事,本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太钢集团副总经理。

李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柴志勇先生:男,56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生产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助理、生产处副处长、初轧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柴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柴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40股。柴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张晓东先生:男,52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计财部副部长,本公司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张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张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建民先生:男,55岁,工学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曾任太钢集团二钢厂副工段长、总工程师,本公司第二炼钢厂总工程师,品质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技术总监。

李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李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建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尚佳君先生:男,45岁,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营销总监,营销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曾任本公司经营销售部业务主管、主任。

尚佳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尚佳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尚佳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石来润先生:男,53岁,工学学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装备能环总监。曾任太钢集团机动处电气科科长,本公司装备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党委书记、厂长。石来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石来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石来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男,77 岁,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属学会轧钢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新钢股份、山东钢铁独立董事。是轧制技术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先后主持和完成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项目。王国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王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张志铭先生:男,57岁,博士,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张志铭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志

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志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张吉昌先生:男,56岁,博士。现任大连麦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恒锐科技独立董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连金生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吉昌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吉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吉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李端生先生:男,62岁,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同煤业、山煤国际及阳煤化工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李端生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端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端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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