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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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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2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晋证监检查[2018]9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四个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后《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
原《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六)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八)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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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追究提出建议; (七)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意见; (九)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对公司长期薪酬与考核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对公司长期薪酬与考核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四)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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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负责对股权计划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六)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七)对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负责对股权计划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七)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八)对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外,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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