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资产负债表归并了相关报表项目,利润表分拆了相关报表项目,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合并列示,项目名称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合并到“其他应收款”列示。
(3)将“固定资产清理”合并到“固定资产”列示。
(4)将“工程物资”合并到“在建工程”列示。
(5)将“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项目合并列示,项目名称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合并到“其他应付款”列示。
(7)将“专项应付款”合并到“其他应付款”列示。
(8)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进一步颁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其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会[2018]15号》,就适用期间、财务报表比较信息的列报及部分具体报表项目的列报进行了解释说明。要求企业至少应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财会[2018]15号》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另外,对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文件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对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2017年三季度利润表中受影响的报表项目的列报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涉及到的报表项目及调整金额
原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新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
应收票据 | 2,755,299,789.5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280,948,979.53 |
应收账款 | 1,525,649,189.95 |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 68,744,173.51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8,744,173.51 | ||
固定资产 | 49,501,521,683.96 | 固定资产 | 49,501,521,683.9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268,754,548.16 | 在建工程 | 268,754,548.16 |
工程物资 | |||
应付票据 | 5,923,402,482.05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018,874,029.12 |
应付账款 | 7,095,471,547.07 | ||
应付利息 | 198,686,740.98 | 其他应付款 | 1,136,712,010.25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38,025,269.27 |
2、2017年三季度利润表中涉及到的报表项目及调整金额
原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1-9月(元) | 新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1-9月(元) | ||
管理费用 | 1,774,738,684.05 | 管理费用 | 389,347,126.67 |
研发费用 | 1,385,391,557.38 | ||
其他业务收入 | 41,469.73 | 其他收益 | 41,469.73 |
原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7-9月(元) | 新列报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7-9月(元) | ||
管理费用 | 622,900,951.66 | 管理费用 | 144,423,870.13 |
研发费用 | 478,477,081.5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调整,只影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