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2018年6月30日,太钢不锈担保总额为69666.65万元人民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11666.65万元人民币,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6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58000万元人民币,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 1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违规担保发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业务往来,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发生。
二、对《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1.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太钢不锈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并且财务公司给太钢不锈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
2.太钢不锈制订了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独立董事:
王国栋 张志铭
张吉昌 李端生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