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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太
 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
 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停牌期间,
 公司每 5 个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
      公司原预计在 2018 年 5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
 公司”)股东为王文龙、王文光、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临沂
 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上述鑫海新材料的部分或全部股
 东,基本情况如下:
    (1) 王文龙
    (2) 王文光
    (3) 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68096954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龙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11-09
         住所:莒南县经济开发区
    (4) 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7683394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宝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6-24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文坊公路以东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但本次交易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2、交易方式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预计收购方式涉及现金购买、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具体交易方
式尚未确定。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7968343X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中余
    注册资本:56799.7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0-08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港产业园中心大道北段
    经营范围: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
自产固体废物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电解镍、铬合金、锰合金、硅
锰合金、矿粉(石)、煤炭、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不
锈钢及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镍铁合金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的分类标准,公司
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代码:C32)。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各项工作。公司目前已与鑫海新材料相关股东签署了《合作备忘
录》;已经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已经开始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2、延期复牌原因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
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
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 1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
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
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571357252      62.70%   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236900       1.43%   人民币普通股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5136538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6999902       0.47%   人民币普通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33196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17501800       0.31%   人民币普通股
 7      丛春涛                               1564012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8      方威                                 1551505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999939       0.26%   人民币普通股
 10     杨俊诚                               13000300       0.23%   人民币普通股
       2、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型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571357252      62.70%   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236900       1.43%   人民币普通股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5136538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6999902       0.47%   人民币普通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33196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17501800       0.31%   人民币普通股
 7      丛春涛                               1564012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8      方威                                 1551505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999939       0.26%   人民币普通股
 10     杨俊诚                               13000300       0.23%   人民币普通股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
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
最晚将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
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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