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8日本公司《关于转让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之后,公司将所持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16.66%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进展情况
挂牌转让公告期满,根据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并经公司确认,公告期间唯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的深圳市越华创新实业有限公司成为符合上述股权受让资格条件的唯一意向受让方。
2020年10月10日,公司与深圳市越华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深圳市越华创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447.25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16.66%的股权。截止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及产权交易凭证。
三、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