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栋6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宋磊先生、王栓先生、陈圣先生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号)。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