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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吴浪先生、张亮先生、朱家辉先生、袁申鹤先生、王正军先生、宋欣先生、独立董事骆公志先生、邓德强先生、张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时任董事终止增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董事长宋彬先生、副董事长吴智勇先生及董事兼总经理雷华先生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以合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宋彬、吴智勇、雷华三人于近日将增持事项的沟通函送达公司董事会。由于神雾集团的流动性危机,公司存在对其三人欠薪的情形,因此宋彬、吴智勇、雷华三人的资金也较为紧张,不具备履行增持承诺的资金实力,因此申请放弃原增持计划,终止此前关于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4亿元的承诺。

董事袁申鹤、王正军,独立董事骆公志、邓德强、张杰针对该议案内容投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票,理由如下:

其未能按期履行增持承诺,不符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审议结果:0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骆公志、邓德强、张杰针对该议案内容提出了反对的独立意见,理由如下:

其未能按期履行增持承诺,不符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关联董事吴浪、张亮、朱家辉、宋欣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不通过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于近日出具了《关于继续履行增持计划的说明函》,表示将会在资金状况改善后择机履行原增持承诺义务,未对原增持计划提出变更。故本次董事会审议内容为公司时任董事宋彬、吴智勇、雷华终止增持计划的议案,不包含吴道洪先生增持事项。鉴于吴道洪先生、宋彬先生、吴智勇先生、雷华先生未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向其去函,询问增持计划的变更情况,并督促其限期内提交新的增持计划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时任董事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073)。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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