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8月2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20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情请见2020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管理需要,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前: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修改后: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总法律顾问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