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发送于各参会监事;公司于2020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9月1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3,612,228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