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本人王超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王超2021年7月30日